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常德市临澧县城区安全饮水工程PPP总承包-洪家河污水处理厂工程施工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北京市市政四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临澧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万众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备采购及相关配套服务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对此感兴趣的合格投标人就下述货物的供货和服务提交密封的投标。
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常德市临澧县城区安全饮水工程PPP总承包- 洪家河污水处理厂工程施工设备采购项目
2.2建设地点:临澧县城区
工程规模:常德市临澧县城区安全饮水工程PPP总承包-洪家河污水处理厂工程施工设备采购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具体详见设备清单及参数。
2.3 招标内容:常德市临澧县城区安全饮水工程PPP总承包- 洪家河污水处理厂工程施工设备采购项目,设备清单及参数见技术附见。
2.4 招标范围:常德市临澧县城区安全饮水工程PPP总承包- 洪家河污水处理厂工程施工设备采购项目,供应范围包括设计联络,设备及材料、配件辅材等购置,产品运输保险保管,卸货至招标人指定地点,指导安装、调试及试运行测试通过验收,培训及系统二年免费保修维护等所有内容。技术规格及要求详见附件。
2.5交货地点:买方工地现场指定地点。
2.6供货周期:合同签订后2个月。
2.7质 保 期:设备安装完毕,联动试运行合格,且签订竣工验收单后1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拥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对应设备生产能力或授权代理资格的企业,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如为代理商,须获得本项目设备制造商的授权书。
3.3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不接收所在地工程建设网公布有违法行为记录及设备供应不良记录的供应商,不接受被招标人所在单位列为黑名单或不合格供应商名单的供应商。
3.4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无法清偿到期债务或破产状态,且企业或企业资产未被重组和接管;
3.5计量、测试等仪器、仪表、巴氏计量槽及特种设备等相关设备必须经地方及国家执行的、具备检测资质机构出具的检测合格报告。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及资格审查方式
评标办法:最低投标价法。 资格审查方式:基本资格审查。
5、招标文件的获取及购买时间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10月 8日至2019年10月10日上午9点30至下午16:30至招标代理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每份售价400元,售后不退。(可提供电子版标书)购买招标文件时凭①单位介绍信 ②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 ③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④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以上资料请提供原件备查,留复印件加盖公章,逾期不予办理。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 2019 年10月17日下午 15时 00 分(北京时间),地点为万众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长沙市岳麓区绿地中央广场6栋写字楼15楼)。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北京市市政四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临澧分公司
联系人:史峰
联系方式:13681448102
招标代理公司:万众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范琪
联系方式:15084888770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