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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研究决定,对位于略10栋与11略改造,改造成停车坪。资金来源为单位自筹。其报名条件如下:
1、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质,略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 * 级施工资质,安全略于有效期内;近三年以来无不良施工记录;投标单位必须提供近三年以来经略审核后的年度会计报表;
2、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必须有市政公用工程 * 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取得项目负责人B证;项目负责人为本企业职工(以社保缴费证明原件为准);没有在建项目;
3、投标申请人办理投标报名、资格审查事宜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符合以上条件的投标单位请携带委托代理人授权书原件、身份证、企业相关资质证明资料、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等级证明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及B证、项目相关人员略保缴费证明(以上资料原件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于3月7日17略报名(设略东塘校区实验楼七楼 714)
联系电话: ## 丁老师
略办
2018年 3月1日
60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投标或购买招标文件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咨询投标详细要求,有关招标的具体要求及情况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的解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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