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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HNZJC2017-GC(XT)-122
项目编号:XTJS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X区新造安置区三期工程已由潭高发改[2017]16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自筹。招标人为略。招标代理机构为X略。略条件,略门备案,略,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2.略范围2.1 项目名称:X区新造安置区三期工程施工
2.2 建设地点:X区晓塘西路以南,X二十五支路以东
2.3 建设规模:总用地面积15422.9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43941.92平方米。由3栋27层住宅楼及1层地下室组成,项目总投资约1.55亿元,其中工程投资1.27亿元。
2.4 施工工期:480日历天;略人发布的开工令为准
2.5 质量要求:合格工程
2.6 保修要求: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略令第279号)略。
2.7 招标范围:主体建筑、结构、水、电、通风等专业工程及室外道路、围墙、水、电、消防等配套工程,不包括园林景观工程、电力供应、自来水与市政接驳燃气等特殊专业工程。略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最终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略于有效期;X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7年#月#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略”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略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 级及以上资质(含 * 级);安全略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 * 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无在建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略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5.1项要求。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略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4.评标办法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7年#月#号文件中综合评估法Ⅰ。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 * * 万元整。
5.2、投标保证金形式:采取转略保函。
5.3、略转账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必须满足以下规定:
5.3.1投标人必须以企业法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前按照X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要求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本投标单位申请到的投标保证金收款账户。 (详见http:/ *** )。
5.3.2、各投标人需在递交投标保证金前确保本单位在X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系统中录入的基本账户与本企业的基本账户一致,如存在不一致的情况,需要及时到信略变更备案。
5.略保函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必须满足以下规定:
5.4.1、银行保函必须是由投标人基本略出具的见索即略保函,保函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保持一致,银行保函单独密封随投标文件同时递交。
5.4.2、略人保管。
5.6、投标保证金递略保函的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6.1 请从 2017年#月#日9时00分~2017年#月#日 17时00分 止(X时间,下同)在X公略网站http:/ *** 略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略络下载,其招标文件、略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各投标人须在该时间段内按照相关要求完略上报名。
6.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6.3 澄略上发布方式。略文件、工程量清单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X公略网站http:/ *** 上发布。
6.4 略在X公略网站http:/ *** 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工程量清单、略资料,略通知。 略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略负责。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7年#月#日 09时30分,地点为X市公略开标室(地址:X市X区略西侧尚玲珑小区A栋2楼)。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略第6.略文件的,招标人将拒收。
7.3 投标人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开标时,企业法定代表人和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授权委托人)略参加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9.行政监督 略投标监督机构为湘略。监督电话: ## 。
10.招标人补充的其它内容 根据《略投标法》、《略投标法实施条例》、湘建建[2017年#月#号文件规定,各投标单位不得围标、串标,不得借用其他单位资质或采取挂靠其他单位等手段参与本项目投标,一经发现,招标人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如中标,取消中标资格,并赔略损失。
11.联系方式招 标 人: 略
地 址:X市X区
联系人:李志富 电话: ##
招标代理机构:X略
地 址:略大厦10楼
联 系 人:王裕豪 电话: ##
传 真:(07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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