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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LYZB- ##
项目编号:XTJS ##
本招标项目X大道绿化景观提质改造项目设计优化+施工总承包已批准建设,项目业略市建设略,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略。略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优化+略。
2. 略范围
2.1 项目名称:X大道绿化景观提质改造项目设计优化+施工总承包项目
2.2 建设地点:X市境内
2.3 规 模:X大道(X界—板摄路口)绿化景观提质改造工程全长14.9km,南起板摄路口(即X大道)往北经过北二环路、商城路、沪昆高速、昭云大道,终略际铁路往北约60m与X大道略。工程造价约18140万元。
2.4 工期要求:设计优化、施工共210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①设计优化:符合相关规范、国家政策、法规和本项目初步设计优化的要求;②施工: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2.6 保修要求:略2017年#月#号令相关规定保修
2.7 招标范围:X大道(X界—板摄路口)绿化景观工程设计优化及施工。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略于有效期;X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7年#月#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略”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投标人应满足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括园林绿化或园林景观工程等相关内容且具备风景园林专项设计甲级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能力。
3.3、项目负责人均要求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 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或者具有园林绿化企业项目负责人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3.4、投标人近三年(投标截止时间前36个月)完成过单个合同工程造价不低于1亿元以上园林景观绿化工程类似施工项目。
3.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人还应满足以下要求:
3.5.1联合体投标人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各自的分工和权利义务,其中联合体牵头单位须满足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括园林绿化或园林景观工程等相关内容;组成联合体的成员数量不超过2个;
3.5.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4.1、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监督〔2017〕76号文件中综合评估法。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 * * 万元整。
5.2、投标保证金递交方式:银略保函。
5.3、投标人必须以企业法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前按照X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要求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本投标单位申请到的投标保证金收款账户。(详见http:/ *** )
5.4、各投标人需在递交投标保证金前确保本单位在X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系统中录入的基本账户与本企业的基本账户一致,如存在不一致的情况,需要及时到X市公略进行变更备案(如不一致,保证金视为无效)。
5.5、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
6.1 请从2017年#月#日~2017年#月#日止(X时间,下同)在X公略网站http:/ *** 略文件。略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各投标人须在该时间段内按照相关要求完略上报名。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6.3 澄略上发布方式。 略文件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X公略网站http:/ *** 上发布,略下载。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7年#月#日9时30分,地点为X市公略开标室(地址:X市X区湘略西侧尚玲珑小区A栋2楼)。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 投标人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开标时,企业法定代表人和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授权委托人)略参加投标,否则,投标无效。(联合体投标时参加开标会议人员为牵头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
略投标监督机构为湘略。监督电话: ## 。
10.招标人补充的其它内容各单位不得采取挂靠、代为投标等弄虚作假手段,不得围标、串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投标资格,如果中标,中标一律无效,并赔略损失。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略市建设略
地 址:X市X区X路口
联 系 人: 龚汉卿
电 话: ##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 址:X市X区X大道众一国际C栋3楼
联 系 人:朱灿
电 话: ## ##
传 真: ##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投标或购买招标文件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咨询投标详细要求,有关招标的具体要求及情况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的解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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