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湖南德×破产清算案件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公告
2025年8月5日,×××作出(2025)湘 0103破申11号民事裁定,裁定受理龙云对湖南德×的破产清算申请,并于2026年1月 26 日作出(2025)湘0103破14号决定,指定湖南中奕律师事务所担任湖南德×破产清算一案管理人。管理人接受指定后依法履职,发布了债权申报公告,公告发布后*续收到债权人申报的债权并已经完成对已申报债权的审核工作,现就湖南德×破产清算案件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事宜公告如下:
湖南德×破产清算案件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定于 2026年11月10 日×络在线方式召开。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特此公告。
湖南德×管理人
附件
破14号公告(第一次债权人会议).pdf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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