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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溪镇溪州棚户区改造安置房建设项目
设计、货物设备采购及施工(EPC) (略)
招标编号:ZKGS-ZB- ***
1.招标条件
灵溪镇溪州棚户区改造安置房建设项目设计、货物设备采购及施工(EPC)总承包已由州住建发[2017]56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略) 朝辉 (略) 工 (略) ,招标 (略) (略) ,建设资金为财 (略) 贷款。 (略) 条件, (略) 。
2. (略) 范围
2.1 项目名称:灵溪镇溪州棚户区改造安置房建设项目设计、货物设备采购及施工(EPC)总承包。
2.2 建设地点: (略) 灵 (略) 。
2.3 规模:本项目一共12栋高层住宅,总建筑面积约13万平方米左右,总投资估算29000万元。
2.4 工期要求: 540天 。
2.5 质量要求: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文件的内容和深度应符合和达到国家规定的要求。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工程质量标准为合格。
2.6 保修要求: (略) 令2000年第279 (略) 2000年第80号令要求保修。
2.7 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移交,配合建设单位结(决)算、工程保修等工作,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2.7.1设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本次投标方案深化设计:按本次招标“发包人要求”,提供方案深化设计;
(2)本项目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地质详细勘察;包括建筑、结构、 (略) 位装修设计、给排水、电气、通风空调、消防、景观等为达到本项目竣 (略) 需的各项专业设计,并通 (略) 门的相关设计审查,和地质详细勘察。
2.7.2采购: (略) 需要的设备、材料及第三方服务的采购工作等。
2.7.3本工程的施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本工程红线范围内的1.土方及基坑支护、基础工程;2.建筑、结构、安装、外墙装饰、给排水、电气、电梯、弱电;3.消防、人防、园林绿化、室外附属;4.材料及工程设备采购、工程资料编制,满足本项目竣工投入使用的施工总承包。
2.8 标段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 (略) 于有效期; (略) 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 * 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 (略) (略) ”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 资质要求:
3.2.1勘察资质要求: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类甲级资质;
3.2.2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略) 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3.2.3施工资质要求: (略) (略) 门颁发的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 级及以上资质,安全 (略) 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3.3勘察负责人 (略) (略) 门颁发的注册岩土工程师证书;设计负责人须具有全国注册 * 级建筑师资格和高级工程师且证书,注册单位与投标申请人一致;
3.4施工负责人为建筑工程专业 * 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技术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证书,且证书注册单位与投标申请人一致;
3. (略) 接受联合体投标;由施工单位(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 级及以上资质)作为联合体牵头人,总数不超过2个法人单位 (略) 投标。除符合上述条款外,还须满足以下规定:
3.5. (略) 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方在投标、 (略) 合同过程中对业主方承担连带责任;
3.5.2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3.5.3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应当共同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授权书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企业法人公章;
3.5.4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6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具备符合本项目要求的勘察设计、施工等专业人员,其 (略) 关键岗位人员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湘建建[2015]57号文《 (略) 省建设工 (略) (略) 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标准及管理办法(试行)》规定配 (略) 关键岗位人员, (略) 关键岗位人员至少配备施工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4人、安全员4人、质量员3人;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由人事 (略) 门出具得在本单位最近连续6个月(投标截止时间前)的社保证明】,且无在建工程。关键岗位人员应持有相应的岗位资格证书,岗位资格证书注明了单位名称的,应与投标人一致,以上资格证书均应在有效期内;
3.7 省内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在建工程情况和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在 (略) 省内在建工程情况以评标时由评标专家在 (略) 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上查询的结果为准;
3.8 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 (略) (略) 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提供其证书真 (略) 址。省外企业应提 (略) 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 (略) 址及查询结果;
3.9 投标申请人、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和拟任设计负责人、勘察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近 (略) 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提供县级 (略) (略) 贿受贿记录的告知函)。
4.资格审查方式及评标办法
本项目资格审查采用开标后资格审查方式,参照国家设计、施工、采购总承包项目模式,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 * * 万元整(¥ *** .00);由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为联合体牵头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日期前一天的17:00时前。 (略) 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3项规定。
6.资格审查文件、招标文件的获取以及澄清答疑发布
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17年7 月20日~ * 日下午17时止( (略) 时间,下同)在湘西公 (略) (http:/ *** ) (略) 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略) 络下载, (略) 文件及相关资料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 招标文件售价400元/套,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6.3 澄 (略) 上发布方式。 (略) 文件有疑问的,应于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不署名方式在湘西公 (略) (http:/ *** ),工程建设“招标公告” (略) 左侧的“在线质疑”专区提出,逾期不予受理;答疑文件在湘西公 (略) (http:/ *** )上发布,敬请留意。
6.4 (略) 在湘西公 (略) 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 (略) 资料, (略) 通知。 (略) 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 (略) 负责。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 * 日上午10:00( (略) 时间,下同),地点为:湘西自治州公 (略) ( (略) 市 (略) 政中心政务服务大楼五楼)开标室,具体见大厅显示屏。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投标人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代理 (略) 参加投标,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8.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为:2017年 8月21 日上午10:00( (略) 时间,下同)
10.行政监督
(略) 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 (略) (略) 电话: ***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朝辉 (略) 工 (略)
地址: (略) 灵溪镇永 (略) 13楼1309室
联系人:罗先生
电话: ***
招标代理机构: (略) (略)
地址: (略) 公司
联系人:田先生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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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投标或购买招标文件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咨询投标详细要求,有关招标的具体要求及情况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的解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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