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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人名称和地址
1.1招标人名称: (略) 县茶恩寺镇人民政府
1.2招标人地址: (略) 县茶恩寺镇茶恩村
2.招标条件
(略) 代理机构选定,已经 (略) 县 (略) 以潭政发改基【2018】13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略) 县茶恩寺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为自筹。 (略) 代理机构的条件,现依据湘政办发〔2017〕66号、湘建监督函〔2018〕6号、湘建监督函〔2018〕 (略) 选定。
3. (略) 代理范围
3.1项目地点:茶恩寺镇茶恩村;
3.2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58471.4平方米(合约87.71亩)。主要建设内容为 (略) 地平整土石方工程、附属道路工程、排水工程等。项目总投资为831.57万元。
3.3招标代理范围: (略) 代理项目。
3.4评标办法: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依照省住建厅湘建建(2013)18号、湘建监督函〔2018〕6号、湘建监督函〔2018〕22号,采取综合评估法。 (略) 推荐排名前3名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公示无异议后,招标人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投标人资格要求:
①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持有合格的企业营业执照, (略) 代理服务。
②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建筑工程中级及以上职称。项目机构其他人员要求:工程师2名。(人员资格要求中的职称证书可以用相应注册类证书替代,例如中级工程师可以用 * 级注册建造师或注册造价师或注册监理工程师替代)。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 (略) 代理机构,请于 * 日17:00( (略) 时间)前在 (略) 市公 (略) (略) 下载。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 日10:30 ( (略) 时间),地点为 (略) 市公 (略) ,本次招标将于上述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公开开标。
6.2所有投标人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按时参加开标会议,否则投标无效。投标单位企业法定代表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和居民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人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居民身份证原件,以证明其出席开标会议,否则视为自动弃权。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县茶恩寺镇人民政府
地 址: (略) 县茶恩寺镇茶恩村
联系人:何先生
联系电话: ***
59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投标或购买招标文件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咨询投标详细要求,有关招标的具体要求及情况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的解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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