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耒阳市G4京港澳高速公路潭耒段隆声带设置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8/1/12 地区: 湖南 - 耒阳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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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地区 湖南 
招标编号 ****** [登陆后查看] 截止日期 ****** [登陆后查看]
招标代理 湖南***公司 [登陆后查看]
招标业主 现代***公司 [登陆后查看]

公告摘要



G4京港澳高速公路潭耒段隆声带设置工程施工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G4京港澳高速公路潭耒段隆声带设置工程施工(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略批准,招标人为略,略机构为略潭耒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X金兴略。建设资金来自略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略条件,略,资格后审,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投标。

2.略范围

项目概况:G4京港澳高速公路(潭耒段)是国略G4京港澳高速公路在略的一段。潭耒高速位于X省X市、X市、X市,路线起于X至X高速公路终点马家河互通式立交,止于X市陈家坪,主线全长168.847km,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技术标准,设计速度120km/h,路基宽28m。另有伞铺、朱亭2条联络线共长6.525km,为二级公路;全线设有X西、伞铺、王 * 万、朱亭、新塘、衡东(大浦)、洪市、冠市、新市、略互通式立交,沿线设略、略,略9处。于2018年#月#日建成通车,于2012年、2略水泥砼旧路面改造为沥青路面。

为贯彻落实X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运营高速公路实施隆声带工程的批复》(湘交批〔2018年#月#号)和X省高略《关于切实建设好全省运营高速公路隆声带的通知》(略养〔2018年#月#号)等文件要求,略潭耒分公司拟对G4京港澳高速公路潭耒段设置隆声带施工。

本次招标范围为G4京港澳高速公路潭耒段隆声带设置工程施工,该施工项目共1个标段。其资质要求、业绩要求等见附表。

本次招标工程计划工期 60 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X省交通运输厅颁发的相应资质,满足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要求。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

3.3本次招标工程类别只包含一个标段,略文件机会。

3.4招标人不接受存在《略文件》(2009年版)“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情形之一的投标人。

3.5单位负责人[①]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②]、管理关系[③]的不同单位(即利益相关企业),不得同时对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略有投标均将被否决。

3.略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7招标人不略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或被略在“略”(www.credi ***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略名单的投标人报名。

4.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详见附件2评标办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请投标人于2018年#月#日至2018年#月#日(法定节假日、法定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12时,下午15时~17时(X时间,下同)在X金兴略(X市X区新姚南路222号略712室)持下述资料:(1)查验的原件资料: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②企业资质证书(公路养护从业单位以《X省交通运输厅关于下达2016年养护资质从业单位资质许可的通知》湘交函【2017】51号文件中的X省2016年度公路养护资质许可名录表为准);③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④经办人二代身份证;(2)递交的彩色复印件资料:第(1)条所述①②③④略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1000元,施工招标图纸每套售价人民币3000元(工本费),一律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招标略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6.2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月#日上午9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8时00分至9时00分将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和技术文件)和投标文件第二信封(投标报价和工程量清单)递略人签收。

6.3 逾期送达、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采用邮寄等方式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4 投标人采用现金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到账时间为准)以转账、电汇、网银方式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一次性划到以下保证金专用账户:

账户名称:X省公略

略:略

账号: ##


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 * 万元整。

7.投标文件第二信封(投标报价和工程量清单)开标事宜

7.1在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完成后,招标人将及时通知投标文件第二信封(投标报价和工程量清单)开标时间和未通过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人未通过审查的理由。

7.2招略监督人员的监督下,按程序对投标文件第二信封(投标报价和工程量清单)开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略同时在X省略(www. *** )、X省招略(www.bidding. *** )、、略网站(http:/ *** )上发布,公布时间至投标截止时间十天前结束。

9.附件

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要求

附件2:评标办法

附件3:项目概况

10.联系方式

略机构:略潭耒分公司

地 址:X市X区马家河镇月塘村

邮 编: ##

联系人:李先生

电 话: ##

传 真: ##

招标代理机构:X金兴略

地 址:X市X区新姚南路222号略712室

邮 编: ##

联系人:黄先生 朱先生

电 话: ## ##

传 真: ##

2018年#月#日


附件1 资格审查条件要求

表1 资质最低条件

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X省交略门颁发的公路养护工程综合二类甲级或交安专项甲级资质。

注:

投标文件相应位置应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全本)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施工资质证书的复印件(公路养护从业单位以《X省交通运输厅关于下达2016年养护资质从业单位资质许可的通知》湘交函【2017】51号文件中的X省2016年度公路养护资质许可名录表为准)(并加盖单位章)、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全本)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


表2 财务最低要求

财 务 要 求

1、投标人的注册资本金不少于 200 万元;

2、2018年#月#年,每年财务净资产收益率均大于零;

3、2018年#月#年,每年企业资产负债率均不大于80%。

注:

1.投标人须提供2018年#月#年经略或者审计机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若财务报表由不同的略或审计机构审计,则需分别提供。

2.略列数据必须与其对应的各附件中的数据相一致。



表3 业绩最低要求

业绩要求

最近5年(指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一日回溯5年),完成过2个高速公路养护中修工程或小修工程或改(扩)建工程,且每个工程的交略分合同价格不低于300万元。

注:

1.招标人特别提醒:投标人应略投标段的业绩要求予以填报,确保相关信息资料真实、完整、准确。

2.投标人必须填写《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表格应填写具体工程量信息满足上表要求的若干类似工程项目,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未在投标文件中填报或多报的业绩不作为评审依据)。略附件1表3要求的类似工程项目序略评审。

3.表后必须附与项目业主签订的合同协议书和业主出具的完工证明材料。如上述材料不能体现上表要求的业绩时,还必须附业主出具的证明材料来补充说明。

4.如近年来,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略门的合法批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材略附业绩的继承性。

5.投标人须在《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备注中说明投标人承担的具体施工任务,是独立施工还是作为联合体的牵头人或成员单位、或分包人施工。

6.业绩计算以项目交工验收之日为截止日。

7.投标人必须将《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及所附证明材料扫描件和《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历表》及所附证明材料扫描件电子版、《利益相关企业团体同时申请投标情况一览表》电子版一起拷入U盘中,并单独密封、标识、递交。

8.业绩以合同结算价为准。合同结算价格指承包人按合同约定完成了包括缺陷责略承包工作后,发包人应付给承包人的金额,略合同过程中按略的变更和调整。

9.若投标人提供国外业绩,则必须提供中华人民略或所属省级商务厅(局)颁发的《对外承包工程项目投(议)标许可证》、中华人民略或略具有略门报备登记的有关业绩证明材料。

10.养护工程施工项目中已完工中修工程的业绩可以予以认定,须出具与业主签订的合同和中修工程的交工验收证明材料。


表4 信誉最低要求

信誉要求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略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

(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5)略代理服务的;

(6)略代理机构或养护考核或养护质量监督单位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略代理机构或养护考核或养护质量监督单位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略代理机构或养护考核或养护质量监督单位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业的;

(10)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1)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2)涉及正在诉讼的案略认定会对承担本项目造成重大影响;

(13)略或X省交通运输厅取消或暂停略于有效期内;

(14)为投资参股本项目的法人单位;

(1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即利益相关企业),同时对本项目同一标段提出投标申请;

(16)发生安全事故,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被暂扣或吊销;

(1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略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18)略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或被略在“略”(www.credi ***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略名单的。

注:

1.第(11)、(12)、(13)、(16)项以最近3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一日回溯3年)略门或略政处罚为准。

2.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存在第(15)条所述的情形,略有利益略有投标。

3.投标人必须将《利益相关企业团体同时申请投标情况一览表》电子版、《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及所附证明材料扫描件和《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历表》及所附证明材料扫描件电子版一起拷入U盘中,并单独密封、标识、递交。


表5 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最低要求

职 位

职 称

建造师证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人员数量(人)

项目经理

中级职称

一级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公路工程专业),须注略。

省级及以上交略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为B类)

1

项目总工

高级工程师(公路工程相关专业)[④]

省级及以上交略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为B类)

1

注:

1.投标人必须提供《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历表》,表后应附身份证、职称资格证书以及上表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书(如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等)的复印件。以上略罚期内,且未被取消资格。在投标文件正本中,所有证件均应采用清晰彩色影印件。

2.未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人员不作为评审依据。

3.投标人必须将《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历表》及所附证明材料扫描件和《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及所附证明材料扫描件电子版、《利益相关企业团体同时申请投标情况一览表》电子版一起拷入U盘中,并单独密封、标识、递交。

4.略在评审时将通过查略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信息公共平台对投标人的主要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略核查,具体有关要求详见交安监发[2016]65号。


附件2 评标办法

合理低价法

1. 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合理低价法。略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略打分,并按评标价得分由高到低顺序依次推荐前3名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当评标价得分相同时,以投标报价较低者优先;当评标价得分和投标报价都相同时,随机摇号确定排序。

2. 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

(1) 开标形式性评审

a.略文件规定签署或加盖单位章;

b.略标段一致;

c.投标文件的内层封套标记“正本”或“副本”字样;

d. 投标文件正本包装在标记“正本”的投标文件内层封套内。

(2) 略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 略文件规定填报了工期及工程质量目标;

b. 略文件规定;

c. 略文件规定一致,略修改和删减;

d. 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3) 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承诺函,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逐页签署姓名(不得用签名章代替,本页正文内容已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姓名的可不签署)或逐页加盖投标人单位章(本页正文内容已加盖单位章的除外)。

(4) 略文件规定的金额、形式、时效和内容提供了投标担保;

a. 略文件规定的金额;

b. 若采用转账、电汇、网银,投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之前,略人指定账户;

c. 略保函,银行保函的格式、开略、略文件要求,且银略代理机构查验,其复印件装订在投标文件中。

(5)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代理人,需提交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并符合下列要求:

a. 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书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

b. 附有公证机关出具的加盖钢印、单位章并盖有公证员签名章的公证书,钢印应清晰可辨,略文件规定;

c. 公证书出具的日期与授权书出具的日期同日或在其之后。

(6)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若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并符合下列要求:

a. 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

b. 附有公证机关出具的加盖钢印、单位章并盖有公证员签名章的公证书,钢印应清晰可辨,略文件规定;

c. 公证书出具的日期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出具的日期同日或在其之后。

(7)投标人如有分包计划,应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拟分包项目情况表”。

(8) 略文件规定的时限。

(9) 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2、投标文件第二信封(投标报价和工程量清单)

略完成对投标人的商务文件的评审后,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对通过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略第二信封(投标报价和工程量清单)开标,略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投标人若未派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活动,视为该投标人默认开标结果。

(1) 开标形式性评审

a.投标函上填写了投标总价;

b.略人最高限价(含保险);

c.略文件规定签署或加盖单位章;

d.略标段一致;

e.投标函、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与工程量清单U盘的投标报价一致;

f.投标文件的内层封套标记“正本”或“副本”字样;

g.投标文件正本包装在标记“正本”的投标文件内层封套内。

(2) 一份投标文件应只有一个投标报价,在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情况下,未提交选择性报价。

(3)投标人填写的工程子目单价未高于投标控制价上限单价。

(4)投标人填写了工程量固化清单,填写完毕的工程量固化清单未对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中的数据、格式和略修改。

(5) 略文件规定一致,略修改和删减;

(6)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包括工程量清单说明、投标报价说明、计日工说明、其他说明及工程量清单各项表格(工程量清单表5.1和表5.4))的内容,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逐页签署姓名(不得用签名章代替,本页正文内容已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姓名的可不签署)或逐页加盖投标人单位章(本页正文内容已加盖单位章的除外)。

2.1.2 资格评审标准: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2)投标人和分包人(如有)的资质等级符合“招标公告”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表1规定;

(3)投标人的财务状况符合“招标公告”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表2规定;

(4)投标人和分包人(如有)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招标公告”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表3规定;

(5)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公告”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表4规定;

(6)投标人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格符合“招标公告”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表5规定。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

(1) 略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2) 略文件规定:

a. 略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 投标人未增加发包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 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工程验收、计量、支付办法;

d. 投标人对合同纠纷、略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 投标人在投标活略为;

f. 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 分值构成

(1)施工组织设计: 0 分;

(2)项目管理机构: 0 分;

(3)投标报价: 100 分;

(4)其他评分因素:信用评价:0分。

2.2.2评标基准价计算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略,略计算并宣布评标基准价。

(1)评标价的确定: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

(2) 理论成本价的确定:

理论成本价=(招标人最高限价×60%+略有投标人评标价(或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值)的算术平均值×40%)×0.88(如果参与理论成本价平均值计算的有效投标人少于5家时,则计算理论成本价平均值时不去掉最高值和最低值)

(3)评标价平均值的计算:

除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2.5项略不进入评标基准价的计算的投标报价之外,所有投标人的评标价去掉一个最高值和一个最低值后的算术平均值(如果参与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有效投标人少于5家时,则计算评标价平均值时不去掉最高值和最低值)即为评标价平均值。

(4)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评标基准价=(招标人最高限价×0.5+评标价平均值×0.5)×(1-下浮系数)

下浮系数将从1%、2%、3%、4%、5%五值中并在开标时随机抽取。

如果投标人认为评标基准价计算有误,有略提出,略核实确认之后, 可重新宣布评标基准价。确认后的评标基准价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通过初步评审和详细评审的投标人的数量发生变化。

2.2.3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偏差率=100%×(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2.2.4评分标准

(1)施工组织设计评分标准:0分;

(2)项目管理机构评分标准:0分;

(3)投标报价评分标准:100分

评标价得分计算公式:

(1)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100-偏差率×100×E1;

(2)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100+偏差率×100×E2(低于理论成本价的投标报价计算评标价得分);

其中:

E1是评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E1=2;

E2是评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E2=1。

(4)其他因素评分标准:0分

3. 评标程序

3.1 初步评审

3.1.1 略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1项至第3.5.5项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略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略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略理。

3.1.2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略理:

(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

(2)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略为的:

a.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①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②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③投标略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

④略、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⑤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略动。

b.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①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②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③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④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⑤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⑥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c.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

①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人;

②招标人直接或者间接向投标人泄露标底、略成员等信息;

③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压低或者抬高投标报价;

④招标人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

⑤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

⑥招标人与投标人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而采取略为。

d. 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投标的,属于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的以他人名义投标。

e. 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的以其他方式略为:

①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

②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

③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

④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

⑤其他略为。

(3)略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3.1.3[⑤]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略按以下原则对略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略理,并没收其投标担保。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当单价与数量相乘不等于合价时,以单价计算为准,如果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位置差错,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同时对单价予以修正;

(4)当各子目的合价累计不等于总价时,应以各子目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总价。

3.1.4 工程量清单中的投标报价有其他错误的,略按以下原则对略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略理,并没收其投标担保。

(1)在招标人给定的工程量清单中漏报了某个工程子目的单价、合价或总额价,或所报单价、合价或总额价减少了报价范围,则漏报的工程子目单价、合价和总额价或单价、合价和总额价中减少的报价内容视为已含入其他工程子目的单价、合价和总额价之中。

(2)在招标人给定的工程量清单中多报了某个工程子目的单价、合价或总额价,或所报单价、合价或总额价增加了报价范围,则从投标报价中扣除多报的工程子目报价或工程子目报价中增加了略分报价。

(3)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与合价(金额)虽然一致,但投标人修改了该子目的工程数量,略人给定的工程数量略报单价予以修正。

3.1.5 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若超过投标控制价上限(如有),投标人的投标略理。

3.1.6 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仅作为签订合同的一个依据,不参与评标价得分的计算。

3.2 详细评审

3.2.1 略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略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

(1)按本章第2.2.4(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施工组织设计计算出得分A;

(2)按本章第2.2.4(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项目管理机构计算出得分B;

(3)按本章第2.2.4(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报价计算出得分C;

(4)按本章第2.2.4(4)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略分计算出得分D。

3.2.2 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三位,小数点后第四位“四舍五入”。

3.2.3 投标人得分=A+B+C+D。

3.2.4 略发现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人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对相应投标报价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略项目的,略应当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3.3.1在评标过程中,略可以书面形式要略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略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略补正。略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3.2 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略分。

3.3.3 略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略的要求。

3.3.4 凡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或给发包人带来未曾要求的利益的变化、偏差或其他因素在评标时不予考虑。

3.4 评标结果

3.4.1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略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3.4.2 略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评标报告应当载明下列内容:

(一)招标项目基本情况;

(二)略成员名单;

(三)监督人员名单;

(四)开标记录;

(五)符合要求的投标人名单;

(六)否决的投标人名单以及否决理由;

(七)串通投标情形的评审情况说明;

(八)评分情况;

(九)经评审的投标人排序;

(十)中标候选人名单;

(十一)澄清、说明事项纪要;

(十二)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十三)评标附表。

略人代表干预正常评标活动,以及对招标投标活动的其略,略应当在评标报告第(十二)项内容中如实记录。

除第(一)、(三)、(四)项内容外,略有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逐页签字。对评标结果有不同略成员应当以书面形式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评标报告应当注明该不同意见。略成员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标结果。

3.4.略对略评审后,因有效投标不足3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略投标。略投标的,略应当在评标报告中阐明理由并推荐中标候选人。

略文件规定采用双信封形式密封的,通过第一信封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人在3个以上的,略文件规略第二信封报价文件开标;在对略评审后,有效投标不足3个的,略应当按照本条第略。

通过第一信封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略投标;略投标的,略应当在评标报告中阐明理由,略文件规略第二信封报价文件开标,略报价文件评审时仍略投标;略未在报价文件评略投标的,应当在评标报告中阐明理由并推荐中标候选人。

3.5 重新招标

3.5.略的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略失败的原因并采取相应措施后,略:

(1)投标人少于3个的;

(2)所有投标均被否决的;

(3)略人订立书面合同的。

重新招标的,略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应当按规定重新报交略门备案。

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的,属于按照国家有关略项目审批、略的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报经项目审批、略;略。

略的,招标人可以邀请已提交投标文件略谈判,确定项目承担单位,略监督职责的交略门备案。


附件3 项目概况

1.项目位置

1.1 项目名称:G4京港澳高速公路潭耒段隆声带设置工程施工

1.2 概述

G4京港澳高速公路(潭耒段)是国略G4京港澳高速公路在略的一段。潭耒高速位于X省X市、X市、X市,路线起于X至X高速公路终点马家河互通式立交,止于X市陈家坪,主线全长168.847km,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技术标准,设计速度120km/h,路基宽28m。另有伞铺、朱亭2条联络线共长6.525km,为二级公路;全线设有X西、伞铺、王 * 万、朱亭、新塘、衡东(大浦)、洪市、冠市、新市、略互通式立交,沿线设略、略,略9处。于2018年#月#日建成通车,于2012年、2略水泥砼旧路面改造为沥青路面。

为贯彻落实X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运营高速公路实施隆声带工程的批复》(湘交批〔2018年#月#号)和X省高略《关于切实建设好全省运营高速公路隆声带的通知》(略养〔2018年#月#号)等文件要求,略潭耒分公司拟对G4京港澳高速公路潭耒段设置隆声带施工。

2.各标段划分及其主要工程数量

见附表1《G4京港澳高速公路潭耒段隆声带设置工程施工主要工程数量一览表》。

3.计划工期

本项目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条。


附表1

G4京港澳高速公路潭耒段隆声带设置工程施工

主要工程数量一览表

编号

桩号

上行/下行

长度(m)

略合计(m)

备注

1

K2018年#月#-K2018年#月#

上、下行

433

866


2

K2018年#月#-K2018年#月#

上、下行

819

1638


3

K2018年#月#-K2018年#月#

上、下行

203

406


4

K2018年#月#-K2018年#月#

上、下行

1960

3920


5

K2018年#月#-K2018年#月#

上、下行

795

1590


6

K2018年#月#-K2018年#月#

上、下行

152

304


7

K2018年#月#-K2018年#月#

上、下行

159

318


8

K2018年#月#-K2018年#月#

上、下行

80

160


9

K2018年#月#-K2018年#月#

上、下行

583

1166


10

K2018年#月#-K2018年#月#

上、下行

37

74


11

K2018年#月#-K2018年#月#

上、下行

215

430


12

K2018年#月#-K2018年#月#

上、下行

480

960


13

K2018年#月#-K2018年#月#

上、下行

306

612


14

K2018年#月#-K2018年#月#

上、下行

1230

2460


15

K2018年#月#-K2018年#月#

上、下行

2380

4760


16

K2018年#月#-K2018年#月#

上、下行

2140

4280


17

K2018年#月#-K2018年#月#

上、下行

248

496


18

K2018年#月#-K2018年#月#

上、下行

1084

2168


19

K2018年#月#-K2018年#月#

上、下行

1380

2760


20

K2018年#月#-K2018年#月#

上、下行

1230

2460


21

K2018年#月#-K2018年#月#

上、下行

1310

2620


22

K2018年#月#-K2018年#月#

上、下行

912

1824


23

K2018年#月#-K2018年#月#

上、下行

390

780


24

K2018年#月#-K2018年#月#

上、下行

320

640


25

K2018年#月#-K2018年#月#

上、下行

500

1000


26

K1560+ ## +900

上、下行

1260

2520


27

K2018年#月#-K2018年#月#

上、下行

1377

2754


28

K2018年#月#-K2018年#月#

上、下行

542

1084


29

K2018年#月#-K2018年#月#

上、下行

80

160


30

K2018年#月#-K2018年#月#

上、下行

1795

3590


31

K2018年#月#-K2018年#月#

上、下行

260

520


32

K2018年#月#-K2018年#月#

上、下行

1960

3920


33

K2018年#月#-K2018年#月#

上、下行

1155

2310


34

K2018年#月#-K2018年#月#

上、下行

95

190


35

K2018年#月#-K2018年#月#

上、下行

488

976


36

K2018年#月#-K2018年#月#

上、下行

2080

4160


37

K2018年#月#-K2018年#月#

上、下行

2135

4270


38

K2018年#月#-K2018年#月#

上、下行

1980

3960


39

K2018年#月#+K2018年#月#

上、下行

1610

3220


40

K2018年#月#-K2018年#月#

上、下行

1800

3600


41

K2018年#月#-K2018年#月#

上、下行

1175

2350


42

K2018年#月#-K2018年#月#

上、下行

1040

2080


43

K1582+ ## +200

上、下行

1760

3520


44

K1584+ ## +050

上、下行

1810

3620


45

K2018年#月#-K2018年#月#

上、下行

1010

2020


46

K2018年#月#-K2018年#月#

上、下行

1094

2188


47

K2018年#月#-K2018年#月#

上、下行

450

900


48

K2018年#月#-K2018年#月#

上、下行

900

1800


49

K2018年#月#-K2018年#月#

上、下行

178

356


50

K2018年#月#-K2018年#月#

上、下行

360

720


51

K2018年#月#-K2018年#月#

上、下行

70

140


52

K2018年#月#-K2018年#月#

上、下行

3750

7500


53

K2018年#月#-K2018年#月#

上、下行

125

250


54

K2018年#月#-K2018年#月#

上、下行

5350

10700


55

K2018年#月#-K2018年#月#

上、下行

2370

4740


56

K2018年#月#-K2018年#月#

上、下行

400

800


57

K2018年#月#-K2018年#月#

上、下行

8140

16280


58

K2018年#月#-K2018年#月#

上、下行

1535

3070


59

K2018年#月#-K2018年#月#

上、下行

475

950


60

K2018年#月#-K2018年#月#

上、下行

5140

10280


61

K2018年#月#-K2018年#月#

上、下行

540

1080


62

K2018年#月#-K2018年#月#

上、下行

2300

4600


63

K2018年#月#-K2018年#月#

上、下行

6770

13540


64

K1633+ ## +385

上、下行

4485

8970


65

K1638+ ## +700

上、下行

285

570


66

K2018年#月#-K2018年#月#

上、下行

3780

7560


67

K1645+ ## +830

上、下行

10090

20180


68

K2018年#月#-K2018年#月#

上、下行

390

780


69

K2018年#月#-K2018年#月#

上、下行

2700

5400


70

K2018年#月#-K2018年#月#

上、下行

1290

2580


71

K2018年#月#-K2018年#月#

上、下行

630

1260


72

K2018年#月#-K2018年#月#

上、下行

760

1520


73

K2018年#月#-K2018年#月#

上、下行

720

1440


74

K2018年#月#-K2018年#月#

上、下行

2310

4620


75

K2018年#月#-K2018年#月#

上、下行

2750

5500


76

K2018年#月#-K2018年#月#

上、下行

1700

3400


77

K2018年#月#-K2018年#月#

上、下行

2070

4140


78

K2018年#月#-K2018年#月#

上、下行

405

810


79

K2018年#月#-K2018年#月#

上、下行

500

1000


80

K2018年#月#-K2018年#月#

上、下行

1050

2100


81

K2018年#月#-K2018年#月#

上、下行

1200

2400


82

K2018年#月#-K2018年#月#

上、下行

580

1160


83

K2018年#月#-K2018年#月#

上、下行

800

1600


84

K1679+ ## +530

上、下行

2390

4780


85

K2018年#月#-K2018年#月#

上、下行

3770

7540


86

K2018年#月#-K2018年#月#

上、下行

1510

3020


87

K2018年#月#-K2018年#月#

上、下行

1700

3400


88

K2018年#月#-K2018年#月#

上、下行

2200

4400


89

K2018年#月#-K2018年#月#

上、下行

1010

2020


90

K1691+ ## +170

上、下行

3350

6700


91

K2018年#月#-K2018年#月#

上、下行

1500

3000


92

K2018年#月#-K2018年#月#

上、下行

400

800


93

K2018年#月#-K2018年#月#

上、下行

2360

4720


94

K2018年#月#-K2018年#月#

上、下行

1080

2160


95

K2018年#月#-K2018年#月#

上、下行

2190

4380


96

K2018年#月#-K2018年#月#

上、下行

265

530


97

K2018年#月#-K2018年#月#

上、下行

1350

2700


 

合计

##


注:以上数量仅供参考。最终结算以实际施工结算数量为准。



[①]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法律、行政法规规略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略列“单位负责人”略释)。

[②]控股,是指出资额(持股)占股本总额50%以上或虽不足50%,但略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或者国有企事业单位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略行为的(略列“控股”略释)。

[③] 管理关系,是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他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略列“管理关系”略释)。

[④] 公路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公路工程、桥梁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交通土建、隧道(地下结构)工程、交通工程等专业职称。

[⑤] 略采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1项(2)略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填写本合同各工程子目的单价、合价和总额价方式,略按照本章第3.1.3项和第3.1.4项的规定对投标人的略修正。略采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1项(1)略人提供的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填写工程量清单的,无须按照本章第3.1.3项和第3.1.4项的规定对略修正,第3.1.3项~第3.1.6项内容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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