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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华略:
X市机略的公务用车采购项目(政府采购编号: ## ;委托代理编号:LCG ## )进行单一来源采购,现邀请你单位参加协商。
1、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月#日16时00分(X时间),地点为X市公略四楼指定地点。
2、保证金的缴纳
2.1、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 * 万元整(¥10000.00)
2.2、交纳时间:2017年#月#日16:00时止(X时间),略到账为准。
2.3、交纳方式:保证金必须是从供应商单位的基略转账、电汇、略银转账的方式一次性按时、准确、足额转入保证金生成的子账号中。不接受以现金或单位结算通卡方式提交保证金。
开户名称:X市公略保证金专户
略:略
银行账户:供应商随机获取对应本项目(标段)保证金子账号
2.4、保证金子账户的获取:
2.4.1供应商登 * X市公略(http:/ *** ),略,在网页下方点击“获取保证金子账户”链接,获取本项目(标段)的《保证金账号信息单》(可下载、打印),该信息单注明的账户为供应商交纳本项目(标段)保证金的唯一账号,请注意保密。
2.4.2供应商在提交保证金时,应按照随机获取的《保证金账号信息单》中账号信息略账单,供应商可在办结保证金交纳后,登录“X公略”(http:/ *** ),点击“保证金”栏目,查询和了解本项目保证金到账、退还等相关信息。
2.4.略出现流标或废标情况的,保证金将即时原路退还至交纳账户。略时,供应商应当重新获取保证金账号,并按新账号交纳保证金。
2.4.4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按要求从其基本账户按时、准确、足额向该项目子账号缴纳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招标人依法当众认定并宣布其投标无效。
2.4.5供应商应及时在X市公略查询保证金到账情况,因网络或系统原因导致交纳的保证金查询不到,请略信息技术科联系( ## )。供应商未及时查询保证金到账情况,不略理相关问题,致使不能获得项目投标资格的,略承担。
2.4.6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按要求从其基本账户交纳保证金的,自行承担保证金退还不及时的后果。供应商已经递交本项目的保证金,但因自身原因不能参加本项目开标且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其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
3、联系方式:
采 购 人:X市机略
联 系 人:黄先生
电 话: ##
采购代理机构:X略
联系 人:陈女士 曾先生
电 话: ## ##
66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投标或购买招标文件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咨询投标详细要求,有关招标的具体要求及情况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的解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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